第三百六十一章 无题
有专一屠匠营,屠宰工具并搭三角架之木头,连同人手,聚於一处,需屠宰牲口时,瞬息人手齐至。 故需特立屠匠营一营,人手不需太多,三五队足以。 又因,大型牲口,如h牛,骡子,战马等,抬时最少需六人,故,屠匠营最少,六人一队。 此所以,屠匠营不同於战兵五人一伍,不同於板车匠人十人一什,而用六人一队之缘由。” 屠匠营既然成立,有了基本框架还不够。 白日想到的还有其他细节。 李孟羲停笔片刻,又写道。 “但凡需要多人协同分工合作之任,如做板车,如屠宰牲口,则必须有组织架构,且必须有能协作之能力,及基本纪律。 於当下,纪律之养成,在於先有组织架构。 组织架构之成,在於板车。 因何在板车? 一板车,上可放屠匠营忙碌之时所有工具,如长棍,如各类刀具,挂钩,及分r0U之案板。 屠匠个人铺盖和杂物,亦可放於车上。 此时,一营屠匠,板车谁拉?拉多久有替?谁人来替? 方方面面,利益纠葛,屠匠之间,在协调此中纠葛之中,便锻链了协调和组织能力。 如同航母未成,先练水兵,就是此道理。 板车之於屠匠,等同航母之於水兵。 由此微小节学得,若练军立营,不管骑军水军,纵无马匹船只,亦可先练组织、纪律。” 屠匠营的方方面面细节写完。 该写什麽了? 李孟羲抬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