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改革从奏疏制度开始
了皇帝的私人秘书。 内阁有了票拟权,便相当於把唐宋时期分散的审核奏章之权归拢到了一处,这就极大的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 若是有皇帝惰政、懒政,直接对着内阁票拟批示即可。 毕竟,此举十分符合儒家“君逸臣劳”、“垂拱而治”的理想治国模式。 但若皇帝想要按照其个人意志行事,内阁众顾问也无力阻止,因为采不采纳票拟,皆由皇帝决定。 永乐年间,朱棣但凡有空的话,通常会亲自批阅奏章,并不需要内阁票拟,只有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才会询问内阁顾问。 朱高煦监国期间,与朱棣一样,大多数时间都是亲自批阅奏章。 除非奏章挤压太多,或者他要外出巡视,才会把奏章分给内阁顾问票拟处理。 再有就是建立一套题本副本的收存制度,以防止档案遗失或被人篡改。 永乐二十五年,九月吏部文选清吏司失火,所有档案被毁。 因此,朱高煦当时下令,凡内阁收存的题本和各衙门应存的档案,皆应於正本外另立一副本,分别收贮。 题本之副本应按正本的批红用墨笔抄录存案,其他档案之副本可另用钤记,以与正本区分。 在京各衙门卷牍收贮处所均派笔帖式轮班值宿巡查。 各省三司题奏之件,另有副本送通政使司,事後一并送往内阁,待朱批之後,内阁将副本遵照红本的批字用墨笔批录,另外存档。 在京各部院复奏本章,亦照此办理。 各部院一切档案,应另立一册,将全案备录,印信钤盖,挨次编号,其贮存之所,亦酌派笔帖式值宿巡查。 这项制度与寻常文书拟办过程中的副本制度不同,目的在於对档案的安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