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好男儿就是要当兵
金。” “既然京营募兵的饷银如此之高,那麽募兵是否可以一直留在京营?” 於和抓住了于谦话中的重点,紧接着再次问道。 “依新兵制论,无论军官亦或士官,实际上很难在军中服役到致仕,按《募兵制试行条令》规定,军官和士官在任一定年限或者年龄後,若没有晋升到下一级,就必须退伍或转职别处当差。” 于谦耐心的介绍道:“如勇士三年、猛士三年。若是军官,如队级三十岁、哨级三十五岁、屯级四十岁、曲级四十五岁。” “若是特别优异者,又当如何?”於和追问道。 “当然,有突出战绩或军功的军官,若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晋升,可以到军勳司申诉。” 于谦道:“朝廷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基於两方面考虑。” “一是军队战斗力,所谓拳怕少壮,年富力强者才能更好的守卫大明疆域,征战四方。” “二是个人追求,众所周知,军中令行禁止,管理极其严格,难以陪伴和照顾父母妻儿,适时退役或转职可弥补遗憾。” 於和感叹道:“照大哥这麽说,既然迟早要离开部队,那自然要选择在适当的时候,毕竟离开军队到别处当差,谁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因为越早离开军队,越容易适应新的差事,也越容易做出功绩。” “话虽如此,可太早离开军队,在官品上又会吃亏,尤其是军官,转业後的官品和在军中的职务级别是对应的,b如在军中是屯级,到地方後就是县级官吏,当然职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