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新币(上)
从秦汉时期开始,酒类的销售一直受到官府的严格管制。 毕竟市面上绝大多数的酒都是用粮食酿造,朝廷若不加以控制,以商人逐利的本X,浪费粮食也就成了必然。 在朝廷严控酒馆数量的情况下,白金福能在京城之中开一家酒楼,并能长期经营下去,只靠官场上有人可不行,还需要按时缴纳相关税费。 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之後,对商税的收取并不高,施行适度徵税,反对重税的原则。 他特地对宋元以来繁琐的关市之徵做了整顿,明文规定商税为“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还有“农具、书籍及他不鬻於市者”也勿徵税。 总T上,洪武年间的商税b较轻,这时的商人虽然社会地位较低,但他们的物质生活并不贫苦。 即便如此,效益好的酒馆或商铺,在三十税一的情况下,每年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如果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偷税漏税也就罢了,金陵乃皇城,想做长久生意的,谁敢不足额纳税? 本着能省则省的心态,类似白金福这般准备兑换新币的商人不在少数,毕竟朱棣在民间的金融信誉还是有保障的。 这几年,金陵城有太多的百姓,因为朱棣主持的宝钞兑换与赎买之政策,才没有让手中宝钞贬值。 甚至有人从外地倒卖宝钞,贩来金陵皇城从衙门处换铜钱或粮食,小赚了一笔。 当然,期间难免有人为了巨大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就b如洪武二十八年十月燕王朱棣率领有司破获了震惊天下的伪造宝钞大案,两千多人因此案而被诛杀。 “帮主有所不知,在下有一朋友,他的远房亲戚在户部任职,用新币交税可减一成的消息绝对可靠。” 白金福有意卖弄,又接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