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大明军功令
物质赏赐,不升官。 所谓的物资赏赐,主要是银钱,具T如斩获北虏首级超过三个之後,凡生擒北虏一人者,赏银圆十两,斩首北虏一人首级赏银圆八两,上不封顶。 其他斩获辽东nV直、苗蛮、反贼首级超过三个的部分,皆以此类推。 除北虏以外,苗蛮、nV直、反贼三等首功中,妇nV、幼男的首级不作为升官依据,只作为物质赏赐的依据。 至於北虏壮男、幼男、妇nV的首级均作为升官依据,不同在於,若首级属於壮男升官为实授,若首级属於幼男、妇nV则只授予署职,即代理官职。 与此同时,军官的奖赏与部下斩首数量挂钩。 队级军官,部下每斩首五颗可官升一阶。 哨级军官,部下每斩首十颗可官升一阶。 屯级军官,部下每斩首二十颗可官升一阶。 升官上限依旧为三阶,超出部分仍然给物质奖励。 曲级及以上的,最多升官一阶或升军衔两级。 自大明建立以来,北方的瓦剌、鞑靼就是最大的威胁,而辽东nV直的威胁相对较小,至於西南边境有黔国公沐晟镇守,b较安稳,内地动乱也不常见。 所以,朱高煦制定的首功制和大明的边境形势密切相关。 首功制作为以贡献为依据的战功制的补充,其对军功的可量化程度更高,以首级作为奖励标准远b贡献更加直观。 正是因为这个制度,朱高煦此次北征时,大明将士在战争中爆发出了更强的战斗力,同时也极大地消耗了北虏的有生力量。 历史上,大明王朝较为完善的军功制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