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大明史上第一位督公(下)
继在东西南北设置新的兵马司。 洪武二十三年,定设五城兵马指挥司,惟中城止称中兵马指挥司,俱增设吏目,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分领之,境内有游民、J民则逮治,若车驾亲郊,则率夫里供事。 从这一年开始,朱元璋把京城分为五个片区,分别由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巡捕盗贼,疏理街道G0u渠及囚犯、火禁等事。 此五城兵马司,相当於後世首都市辖区的公安及城管综合局。 按照朱元璋定下的规矩,兵马司的长官为兵马司指挥,正六品,五司各一人。 副长官为兵马司副指挥,正七品,五司各二人,视情况而定会增减。 有些嫔妃的父亲兄弟,朱元璋会安排他们担任兵马司正副长官,但只挂职不g事。 再之下有司吏与典吏,兵马司负责京师的治安情况,很多事件就需要司吏与典吏处理。 司吏典吏之下就是小卒,不过这些小卒全由军中的JiNg锐弓箭手充任。 这里特别强调一点,能在古代当弓箭手的人,一般是膀大腰圆的壮汉,能开大弓,也能拿刀剑r0U搏,战斗力极为惊人。 兵马司初设时,街区凡有水火盗贼及人家细故之或须闻之官者,皆可一呼即应,救火、巡夜,清廉为政,不取分文。 但是到後来日久弊生,始而捕盗,继而讳盗,终且取资於盗,同盗合W,不得人心。 朱棣继位後不久,升云南布政司使张紞就任吏部尚书。 张紞监於五城兵马司的吏治败坏,上书朱棣建言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