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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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班里一向冷着脸,不容人轻易靠近,即便不少学生好奇之火熊熊燃烧,也不敢上前来打听,甚至不敢斜着眼张望,让于瑾稳稳当当的看完了那封信。 五六百字,大概有小作文那么长,言辞矫情rou麻,还有许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诗句,一看就是网上东拼西凑来的。 也就最后这句话是出自谭米雪的手。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情书,不管你喜不喜欢,一定是最后一封情书了,写情书真的太难了。 三天时间就鼓捣出这么点成果,真是让人不敢置信,于瑾也觉得,情书这招很不好,确实应该早点弃用。 她把信纸四四方方的折好,收回到信封里。 没过一会,谭米雪悄无声息的回了教室,一坐到椅子上就问于瑾,怎么样? 实话实说是不怎么样,可为了不打击谭米雪的积极性,于瑾还是带了点笑意道,再接再厉。 谭米雪这三天时间也不仅仅只弄出了一封糟糕透顶的情书,周六我请你看电影去吧。 有那封情书做对比,看电影真是个绝妙的好主意,于瑾假装犹豫了片刻,方才点头同意,得等补完课的。 嗯! 周六上午八点,于瑾准时来了谭家,刚巧碰到正要出门的谭震,谭叔叔好。 哎,小瑾来了。谭震也不是很急着出门,加上这些天一直没能顾上女儿的学习,就站在原地询问了几句。 谭震今年不过四十出头,长的高大挺拔,模样也十分英俊,唯一美中不足是他言行举止偶尔会流露出一种阴柔的气质。 这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点说,他转眼珠子时的神态总像个在盘算什么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