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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如今的权势,确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只要林啾啾不是个缺胳膊少腿的废人,以未婚夫的家世来算绝对是高攀了。 可问题偏偏出在这里。 林啾啾刚被认回来时,是个很讨人厌的孩子。他懂事且机灵,很会看人脸色,每样事都不出差错,聪明得根本不像几岁的小朋友。自然,他与家里那些没有血缘的大人们相处不来。 后来他生病了。先是吃了一段时间药,没什么好转后,又被安排去南城最好的医院住了半年。 那是南城最好的精神病院,林啾啾住得也是最好的单人病房。他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不用上学也不用写作业,更不会有小伙伴来打扰他。有针筒药瓶和消毒水陪着,短短200天的日子对6岁孩子来说,也不算难熬。 ——对吧? 后来林啾啾病好了,变成了个讨人喜欢的乖孩子。他不再机敏得令人害怕,反应也总比同龄小伙伴慢上半拍。林家的大人们,也渐渐对他态度好了起来。 但总归,林啾啾的档案上,抹不掉这半年多的住院时光。 “我的病已经好了。” 林啾啾的眼圈又红了起来:“我不许他因为这件事与我悔婚。” 他知道这是件丢脸的事,林家大人想骂他又找不到由头的时候,便总把这事拿出来说。 想到这里,林啾啾便不想在众人的目光下继续待着了。 他吸了吸鼻子,支使着身边的那几个富二代去拿些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拉着人便离开了。 小老婆挑剔得很。他爱吃水果,却又嫌弃沾上汁水后黏糊糊的讨厌感觉。即使有牙签能用,却依旧娇娇气气地让别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