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你还要要钱?(求月票)
单,如果你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东西损毁灭失,你可是要赔钱的。 周毅记得方大状在说到这里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一个案例,说是很经典的一个案例。 为什么经典,因为方大状是原告代理人。 那原告的戒指丢了,五万块的戒指,结果被另外一个人捡到。 那位仁兄也是眼神不好,看了后觉得是假的,然后又转手给扔了…… 这下子戒指的主人不爽了,让那位仁兄赔钱。 他肯定不赔啊,凭什么我赔钱,你自己的东西没看好丢了,就因为我又扔了,就让我赔钱? 不赔怎么办,起诉呗。 1 法院直接判决,让那位仁兄赔五万,简单直接。 因为方大状的原因,所以周毅记忆很深刻,他当时就告诉自己,以后在路上千万不要手贱。 面对一些东西,别捡,直接装作没看到的样子就行了。 要么捡起来就好好保管,不然这根本遭不住。 正当周某人化身方大状,解释的很开心之际,手机突然响了。 看了看,应该是丢手机的人。 周毅想了想,掏出自己的手机打开摄像头,让小徐姑娘负责拍,这才接通电话,打开免提。 不怪他,和方大状呆久了,总有一种“天下人都想害朕”的想法。 凡事都习惯性的留证据。 “喂,请问你……” 1 只可惜周某人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被手机里那个狂暴的声音给打断了。 “就是你拿着我的手机是不是,我告诉你,你最好快点给我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