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指点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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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各国火炮都为后膛装弹。譬如明朝时引进自葡萄牙人的佛朗机炮,即为后膛装弹。 这种早期后膛装火炮使用楔子炮尾封闭炮膛,炮弹爆炸时气体容易外泄。由此造成膛压不高,炮弹射程不远。 因此,17-19世纪以来,各国火炮多为前膛装弹,炮尾直接铸死,只留一个小孔用来引燃药包。 前膛装弹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火炮射速太慢。通常情况下,训练有素的炮手几分钟才能打出一发弹。而后膛装火炮,一分钟可以发射几发炮弹,火炮射速至少可以提高十倍。 1854年,克里米亚战争期间,英国人阿姆斯特朗率先发明了一种后膛装线膛炮,可发射3磅重的锥形弹,命名为阿姆斯特朗炮。 1858年,这款后装线膛炮第一次实战,用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人使用这种新式火炮,攻陷大沽炮台,在八里桥打垮僧格林沁三万五千名蒙古铁骑。 钢铁厂炼钢技术过关,就可以在火炮尾部设计一个钢质炮闩,装弹时打开,开炮时闭合,极大的提高射速。 根据历史经验,炮闩可设计成两种:螺式炮闩一般用于使用多级药包的榴弹炮,楔式炮闩一般则用于使用药筒的速射火炮。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改进,意义极为重大。可以想象一下: 如果一门后膛装火炮射速是前膛装火炮射速的十倍,那么在相同条件下,黑旗军一门火炮的火力,就相当于洋人的十倍、清军的三四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