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狱
港城最高法院原讼法庭今日进行一起刑事案件的终审。 之所以受人瞩目,是因为涉案的嫌疑人是汤氏船业的少公子,他作为第二被告出席这场谋杀案的终审。 如果被判有罪,他极有可能面对七至二十年的监禁。 原诉法庭内一片肃静,控辩双方已经完成了对证人的询问。检控一方和主被告的律师说完结案陈词,骆文琛起身朝着法官和陪审员各鞠了一躬。 黑色的律师袍和纯白的马鬃假发和寻常并无不同,但骆文琛长得实在貌美。虽然用美来形容男人,有人会觉得冒犯,但他确实如此。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骆文琛双手交叠,语速不缓不慢,铿锵有力。 “众所周知,谋杀是一项很严重的指控。要裁定一个人谋杀罪名成立,需要有确实的证据与合理的动机。我的当事人刚刚从外国留学归港,是一位品学兼优、奉公守法的良好青年。他只不过是受多年未见的同学邀请,偶然参加这一次的聚会,也并未提前知晓死者会参加这次聚会。” “他同死者虽然在读书时因感情问题不和,但已经过去十年之久,而我的当事人也有了新的女友。控方律师所提出的求爱被拒而使我当事人痛下杀手这一动机过于牵强。” “在法医的科学鉴证下,本案死者是死于脾脏破裂失血过多,被认定为凶器的凶刀上并无我当事人的指纹。在案发当天,唯一的现场证人,也不能叫做目击证人,因她是事发后出现的,只是看见我当事人在死者倒地后站在死者身边,而非亲眼目睹他杀人。” “鉴于本案缺乏证据和犯案动机,我恳请各位陪审员判次被告的谋杀罪名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