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做的狗食,好吃吗(当众脱光羞辱)
,可那也只是想一想,他承认自己骨子里好逸恶劳的劣根性——从四岁到十七岁,他偷了十三年的东西,挨过打受过骂,也在被拐卖后的偷钱任务里险中求生过,他从上到下的骨头都被偷盗浸润了个透彻,不愿意再走出他的舒适区。 他用消瘦得仿佛风一吹就能倒下的身体,搬坑里那些不大不小的石头,只来回搬了八九趟,就气喘吁吁,心脏砰砰直跳,眼前一阵阵发黑。 他咬着舌尖,摇摇晃晃坚持完上午五个小时的工作,直到开饭的时间,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狱警带着排好队的犯人往食堂走。 第三监区的食堂不小,饭点的时间,一个个光头打好饭就在餐桌前坐下。 一菜一汤四个馒头是他今天的餐标,连莘和三个同监舍的男犯坐后面,四个人死气沉沉,没有人说话。 第三监区的食堂里常常如此,坐后排的人很少说话,只有前面几个高级罪犯高谈阔论,攀上关系的低级罪犯堆着笑,讨好地在旁伺候。 连莘饿得唇色发白,即使手臂酸得发颤,依然狼吞虎咽地咽了四个馒头,菜和汤也一干二净,这是他第一次吃下这么多食物。 饭后又是工作。 高强度的工作量下,连莘的脑子都不会转了,每天晚上倒头就睡,生活简单又枯燥,这样周而复始地持续了四天。 第五天上午,时慎序出现在工地上。 男人英俊冷漠的脸上没有一滴汗,肤色是小麦色,还是那身深蓝色的军服,整齐干爽,身姿挺拔,远远站在檐下,似乎看了过来。 连莘心脏不安地跳,手中却无法停止劳动,捧着石头往坑外走,好在下一次抬头,那人就不见了。 中午饭点,连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