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得东倒西歪,浑然忘我。 包厢角落,一个纤瘦的少年仰头倚在柔软的沙发上,正眯着眼摇晃手里的酒杯。 少年五官精致秀气,带着十八岁特有的青涩。一身瓷白肌肤在五颜六色的光下细腻得晃眼,眼角下一颗朱红的小痣更给他青涩的脸平添了几分诱惑。 或许是身体特殊,他光滑纤长的颈子没有喉结,同样雪白。黑色微卷的头发软软垂在额前,从头顶调皮地翘起一绺。 红润饱满的唇碰了碰杯子,少年没有立即回答,而是闭上眼轻啜了一口啤酒,苦涩带着些微的辛辣流过喉嗓,仿佛在胃里生了一把温热的火。 少年满足地叹了口气,这才睁开眼皮,一双小鹿一般的湿润眼睛直直撞进程实的眼里。 程实一愣,眼底闪过一抹化不开的惊艳,忍不住开口,“你别喝太多了,刚学会喝酒,不能喝很猛的。” 陆雨就是这样,一张小脸精致又秀气,看人的眼神总是湿漉漉的。虽然经常耍少爷脾气,人也娇气得很,但只要对人一撒娇,便总是让人cao心,忍不住疼他顺着他。 陆雨不太在意地笑笑,眼睛牵起的弧度让那颗红痣朱砂一般惊心动魄地落在程实视线正中央。 程实心生恍惚,慌忙错开眼睛。 “他们那儿都是我不认识的人,去了没意思,我爸和哥还要管着我。不如跟你们在一起过生日,还能喝酒,多自由。” 少年人的声音没有青春期男孩子发育时特有的哑,酥软得像水,不知为何,总给程实一种难辨雌雄的感觉。 程实听陆雨提过,他父亲有个恋人,名叫顾渊,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陆雨一开始对顾渊的印象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