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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还是这样一天一天过,胳膊上的烫伤结了一大片痂。 我不喜欢这种平淡无波的日常,一切都按部就班,这太可恶了。于是我尽力在生活里制造尖叫——也不全然是尖叫。 我就是喜欢打破这种常规罢了,谁又规定不可以呢?我偏要。 比如说,我逗mama,我看她生气。偶尔也逗她发笑。 我打翻爸爸的灵位,她就着急忙慌,趔趄着跑过来将东西摆好,然后抄起笤帚揍我,骂我。 我大笑着跑开,躲起来看她在原地哭泣,小心翼翼重新供上瓜果,絮絮叨叨说很多话。 我哥知道后会骂我混账,但无所谓,谁让他是我哥。 再比如泡在公司录歌,在收尾时一遍一遍故意跑调,所有人都陪我加班到深夜。 录音室没有窗,所以我看不见外面的黑暗。仿佛看不见天就可以丢掉时间。 而我待在录音室这一方温暖静谧中,哼我的歌,昏昏欲睡。隔着玻璃看他们忙忙碌碌,嘴巴一张一合说着什么。 最后助理请来了武哥,我那颇有官威的经纪人。 他蹙着眉看我,又不敢训斥,只得重重叹一口气问我能不能好好唱。 我说能,于是没开录音设备唱了一遍完整的。 整个工作室都在欢呼,直到武哥黑着脸捡起被我拔掉的录音器插头。 哈哈,一群傻子。 这感觉太棒了,我感觉我只在造成这些恶作剧的时候像一个孩子,而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等待被监狱或神经病院收押的愚蠢坏大人。 这世上能困住我的从来不是道德法律,只有武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