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腥风
”营长,除了对这个三十六岁魁梧汉子的健壮体格以及心狠手硬的作风颇有赏识,还因为陈春发曾遭受过的一段刻骨铭心惨痛经历让他对“枪总”分子恨之入骨,动起手来则毫不留情。 作为“扞总”的基层骨干,这个永治乡民兵队长曾在“枪总”占据了夺权上风阶段,在一场惨败的武斗中撤退时被“枪总”俘虏。先是一连三天在乡里的游街批斗,之后陈春发被押送到县里,关进了位于县城东郊的“枪总”监狱,接受更严酷的审讯和退火。这座集中营式的监狱原来就是一座生产步枪的军工厂,墙高壕深,岗楼耸立,院中套院,占地颇广。由于被告发在武斗中双手沾过“枪总”战士的鲜血,陈春发直接就被送进了有“阎王楼”之称专政突审组。那座位于监狱东角的三层小楼,原来是兵工厂的保卫处,除了第一层作为看守和打手们的宿舍,二、三层的筒子间都被改成了关押人犯的牢房。所有牢房的窗户除了加装上钢筋栏杆,还全部用木板钉死,密不透光。牢门也换成了坚固厚重铸铁门,门上一个只能在外面拉开的方形小窗用于看守随时监视窥探里面的情况。牢房里只有一张光板的木架子床,没有任何被褥。顶棚上的铁网罩里一盏红色灯泡是牢房内的唯一的光源,幽幽红光映着白石灰墙上的道道血痕显得更加阴森。被押送进“阎王楼”的犯人不论男女主要是男犯人,个别时有女犯人一进楼门,就得在门厅里当着前来接管的看守和打手们的面被厉令脱光全身衣服。徒劳的抗争没有任何意义,犯人一踏进“阎王楼”就已经从人变成随意宰割的羔羊。全身脱光后,必须双臂高举、双腿大叉,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细致的搜身和验伤。打手们前前后后围着赤裸裸的身体肆意捏掐抠拧,一是防止犯人带进去任何物品,二是检查犯人的身体素质和承受能力,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