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落孙山(全)
一生过得很短,所以我爱及时行乐。随意的,不成体统的,不训的,像缺少管教的狗。我做过最长性的事,最深情的事,是爱他。 我不能眼睁睁的摸着我的良心说我不爱他。 想看樱花。 我摩挲他的肩,热腾腾的汽儿冲在一块。我在塑胶跑道上漫步,看着他,想到云,想到字帖,想到一五一十的告解,想到五彩斑斓干在画板上摇摇欲坠的颜料。 我喜欢他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的样子,哪怕我心中认为是理想国。 让我至今记忆犹深的是他与我参加辩论会。课桌被参参差差的推成两排,从讲台一辩捋到四辩。我记得辩论的主题是“精神和物质哪个更重要”,他明晃晃的坐在我对面,一双眼睛熠熠生光。我胸中都是翻腾的腹稿,但好想牵他。 是这样的。我是“精神重要”的三辩,他是“物质重要”的三辩。多少有点儿矛盾的戏剧感。我很有神采的对他笑,用口型说“死定了”。 他的辩论深入而有力。我从没听过他这么高亢的声音,他拍案而起,侃侃而谈,漂亮地,威严地,神气地推出他的观点。我想他不仅在证明他的观点,他在证明他。 他眼神深处有富足的光,说:“物质是精神的前提,物质的快乐带来精神的快乐,物质的富足带来精神的富足。现实凌驾于幻想之上。” 他如此笃定,引起同学的一片赞赏。 我要驳倒他。我站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很松垮。之前搞战术时都心潮澎湃,临到头却心平似海。 我们这样对立着,像我是矛,他是箭,期待撑破对方。 我笑,然后说:“精神是比物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