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去,一页里面几乎有大半页我其实都不知道什么意思。 如果说读我毕竟能认识一部分字,能猜出一部分意思来。书写我就是彻底不会了,首先是写繁T字b读可是难得太多了,然后就是这个时代的清代贵族都用毛笔写字,而我是根本不会用毛笔的。 所以就这么着,我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变成了一个十八世纪的半文盲。 十四爷今天的字我竟然神奇的都认识,我小声读了一下,“戒急用忍。” “嗯”十四爷哼了一声,有些诧异,“英莲你认得这几个字。” “是啊。”,“这”我刚想说这有何难,戒急用忍都是常用字我认得不世很正常么。 话到嘴边我想起来一件事,就是这个时代的识字率是很低的,平民更是基本都是文盲,别的不说十四爷王府里的丫鬟包括秋娟在内每一个识字的,甚至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只能画押。内侍也只有蔡蕴斗一人识字,听说他原本是河北任丘人,本来父亲是穷秀才,教他认识一些字。 而我的人设是贫家孤nV,我自然是没有任何可能上过很多学的。 不过我是何等机智,话到嘴边变成了,“这是我们村的私塾先生教的。那个时候我家旁边有一个私塾,每天我路过那里的时候,就听见他们在读书,我也想多读点书,于是每次我都背记一些字。时间长了,就记住了一些。” 十四爷挑了挑眉毛,“看不出你倒是好学上进,你既然会读那你会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