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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是这样,越难亲近的我越想接近,越不能碰触的我只会一无所惧伸手过去,也许这是我过去之所以遍T鳞伤的缘故──白话点讲就是白目──但那些伤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它们是我成长的养分。 我把变凉的炒饭吃完後,意思意思提醒,「你不吃面就我赖在这不走喔。」然後窝在沙发t0uKuI她反应。 ……还没回神。 所以我正大光明把脚悬在沙发外,枕着手臂打量不把我当一回事的nV孩。要是我跟珊迪说「殷向日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是还对她这麽执着,她一定会认为我疯了。 第一眼见殷向日,会被她r0u合稚气和冷YAn的外貌x1引。 第二眼再见殷向日,则是留意到她白皙的四肢,纤细的手腕和脚踝是古老而神圣的建筑两处静谧隐密的角落,难以企及。 第三眼是她的眸光,浅褐sE的玻璃灯罩,看似又冰又凉其实早被白炽灯烤得guntang,m0到以後会起水泡。 第四眼我会看见什麽呢? 应该看不见了吧。在她愿意让我接近以前,光是「殷向日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句话,就有理由推翻前三眼奠定的好印象。虽然大部分凭理想型决定对象的人,最後往往会和理想型截然不同的人在一起。 ──甚至还有可能结婚,譬如像珊迪跟我老哥,虽然他们最後离婚了。 我晃着脚丫,不知不觉胡思乱想坠入梦乡。睡梦中我听到